新修訂的《科學技術進步法》明確提出國家要鼓勵組建技術創新聯盟

  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進步法》于2021年12月24日通過了第二次修訂,將于2022年1月1日起實施。這是繼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科技成果轉化法》之后,又一部國家層面的科技法,明確提出要鼓勵技術創新聯盟的組建,必將對已經實踐14年的技術創新聯盟形式之一——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的健康發展,提供重要的法律保障。

  本次修訂的《科技進步法》在第三章“應用研究與成果轉化”部分,明確提出鼓勵組建技術創新聯盟,協同推進研究開發與科技成果轉化。法條原文如下:

  第三十一條國家鼓勵企業、科學技術研究開發機構、高等學校和其他組織建立優勢互補、分工明確、成果共享、風險共擔的合作機制,按照市場機制聯合組建研究開發平臺、技術創新聯盟、創新聯合體等,協同推進研究開發與科技成果轉化,提高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成效。